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受理

基本编码:370100018371014011000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8784H3371014011000

事项版本:5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济南市龙鼎大道一号龙奥大厦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一般性举报10个工作日,特别复杂的44个工作日办结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举报查处结果或无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邮寄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一号龙奥大厦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31-12345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信件投诉、网络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01年5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就本条前款所列行为进行的检举、控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厅发〔2016〕6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举报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举报材料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登记表.xls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登记表.xls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其他 网站下载填报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登记表(范本).pdf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登记表.xls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举报 受理举报 1个工作日
查处或转办 市局组织调查处理或者转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一般性举报为28个工作日,特别复杂的58个工作日
答复 举报人要求答复查处情况的,答复举报人或者责成有关部门答复举报人 1个工作日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市政府行政复议中心 0531-68967465,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山东省济阳县新元大街,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0531-81691000,0531-85964813,0531-81171234,0531-84860128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举报的渠道
解答 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电话、邮箱、信件

咨询方式

  • 邮寄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一号龙奥大厦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3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