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办理时间因字符限制按这个录入:1、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工作日9:00至17:0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工作日9:00至17:0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4、莱芜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5、钢城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6-15银行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16、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 办理地点 | 1、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2、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3、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4、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5、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6、市中区经七路386号房金大厦建设银行济南经七路支行公积金窗口,7、槐荫区经十路28366号荣祥商务楼齐鲁银行济南槐荫支行公积金窗口,8、历下区洪山路1号莱商银行济南分行公积金窗口,9、历城区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C座建设银行济南东环支行公积金窗口,10、起步区大桥街道南边界路市民中心起步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2楼建设银行济南起步区支行公积金窗口,11、长清区经十西路16376号建设银行济南长清支行公积金窗口,12、平阴县榆山路55号建设银行济南平阴支行公积金窗口,13、济阳区开元大街西首三发舜鑫苑沿街商用楼建设银行济南济阳支行公积金窗口,14、商河县鑫源路13号建设银行济南商河支行公积金窗口,15、天桥区北园大街540号中国银行济南天桥支行公积金窗口,16、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1楼西厅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 电话:0531-1234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276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金〔2011〕9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 四、信息查询 查询内容:单位和职工可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提取、贷款明细。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金〔2011〕9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 四、信息查询 查询内容:单位和职工可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提取、贷款明细。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缴存职工凭有效身份证件,可通过网上渠道或到住房公积金大厅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结 | 向符合查询条件的职工出具查询结果 | 1 |
受理 | 1.线上办理:在线上服务渠道填报相关信息并发起申请,进行身份校验后,查询信息; 2.窗口办理:申请人持相关业务资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 - |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查询信息的有效证件都有哪些? |
解答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住证等证件以及相应电子证照。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
电话:0531-1234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276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
电话:0531-1234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