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基本编码:00012110300001

实施编码:1137010069748121003000121103000

事项版本:21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商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 9 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jp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咨询方式 电话:0531-5170201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32&userids=G232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1.指定部门严格落实成品油流通行业监管职责。 2.地方政府严格属地监管职责。 3.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专项监管职责。 4.加强成品油零售行业监管信息共享。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12.规范零售审批。各地在未出台当地审批管理规定之前,可参照此前审批条件执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条件应包括:申请主体应符合企业登记注册要求,按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网点应符合本地区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规划,站点设计、施工及其经营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13.优化行政服务。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程序,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对原址改建和符合规划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零售网点的审批条件。加快推进网上审批,适时推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电子证书,完善并公开审批服务指南,实现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领证-注销“一网通办”。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鲁商字〔2021〕81号
具体规定内容 《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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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规划确认文件; (二)零售经营设施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批准或验收; (三)具有成品油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五)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无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规划确认文件 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市级审批部门出具
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颁发
水上加油站(船)还应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相关部门
《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相关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环保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加油站(船)的外观数码照片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相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土地使用权批准确认文件和规划批准文件 原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相关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批准确认文件和规划批准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相关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相关部门核发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企业经营设施选址位置的现场核查表 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审批部门出具的企业经营设施选址位置的现场核查表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含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doc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区县审批部门受理 区县审批部门初审 10
市级审批部门受理 市级审批部门复审 1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0531-68967465、0531-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 147 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0531-81691000 ( 历下 区 ) ;0531-85964813 ( 天 桥 区 ) ;0531-81171234 ( 济阳 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电话:0531-5170201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32&userids=G232

投诉方式

  • 电话:0531-517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