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基本编码:371021028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0MB2866094P3371021028001

事项版本:12421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企业服务专区(商事登记)窗口A01、A02、A04、A05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 自然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企业服务专区(商事登记)窗口A01、A02、A04、A05
电话:0531-6896732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商务部令2009年第3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国家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登录商务部政府网站上的“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网址:jsjckqy.fwmys.mofcom.gov.cn)进行合同登记,并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包括中文译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商务主管部门履行登记手续。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内容进行核对,并向技术进出口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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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商务部令2009年第3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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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商务部令2009年第3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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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01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六条 对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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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01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七条 对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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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五、九、十条的规定,办理登记需符合如下条件:1、不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2、不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市级商务部门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示例范本).docx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空白样表).docx
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及其附件(包括中文译本)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技术进(出)口合同(示范文本).docx 技术进(出)口合同(空白样表).docx
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其他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生成 技术进口合同申请表(示范文本).doc 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 (空白样表).pdf
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其他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生成 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示范文本).doc 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 (空白样表).pdf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境内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境外企业:企业所在国政府部门签发的文件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示例范本).jpg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空白样表).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结 打印合同登记证书和数据表。 1
审核 审核申报事项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要求。 1
受理 核对申报材料完整性。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0531-68967466;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什么是技术进出口?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前款规定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问题 技术进出口有哪几类?
解答 我国技术进出口分为三类:即自由类、限制类及禁止类,对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不允许进出口;对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出口;对于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实行事后合同登记备案。
问题 外方以技术出资设立外资企业情况是否为技术进出口?
解答 外方以技术出资设立外资企业情况属于技术进出口行为,应当按照《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企业服务专区(商事登记)窗口A01、A02、A04、A05
    电话:0531-6896732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四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12345、696642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