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裁决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省市综合业务区C07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6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调处完成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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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服务台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C07窗口 电话:0531-6896656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主席令第48号,2016年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七条:“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六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土流失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七条 第一款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款 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水事纠纷调处裁决申请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水事纠纷调处裁决申请.docx | 水事纠纷调处裁决申请.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裁定 | 根据调处意见对结果进行裁定 | 1 |
调处 | 对受理的纠纷及时进行调处解决 | 4 |
受理 | 受理水事纠纷调处申请 | 1 |
申请 | 申请人提出调处申请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 0531-68967466;0531-6896746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中部片区)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是否收费? |
解答 | 不收费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服务台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C07窗口
电话:0531-6896656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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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四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C07窗口
电话:0531-68966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