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37075400200001

实施编码:12370100004189605T3370754002000

事项版本:12433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气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省市一体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窗口Z07、Z04、Z01、Z03、Z02、Z05、Z06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9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雷电灾害调查报告.docx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鉴定结果文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1801号济南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电话:0531-6896745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第二款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第二款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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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发生雷灾需要气象主管机构鉴定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雷电灾害调查受理表 原件或复印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请人登录山东省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index.html)该事项办事指南-材料目录下载填写 雷电灾害调查受理表(示例样表).docx 雷电灾害调查受理表(空白表格).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根据雷电灾害情况,确定受理机关层级。 1
调查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接到下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组织防雷专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5
鉴定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作出雷灾鉴定结论。 2
送达 将雷灾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并及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部门。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0531-68967466;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受理的业务范围?
解答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和特大雷电灾害事故。
问题 特大雷电事故的定义?
解答 一起雷击造成4人以上身亡,或者3人身亡并有5人以上受伤,或者没有人员身亡但有10人以上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雷电灾害。
问题 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定义?
解答 一起雷击造成2~3人身亡,或者1人身亡并有4人以上受伤,或者没有人员身亡但有5~9人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的雷电灾害。
问题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解答 可以,授权委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1801号济南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电话:0531-6896745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1801号济南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电话:0531-6771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