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中共济南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D0607室(宗教事务处);山东省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 |
联办机构 | 同级民政部门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审核同意的文件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D0607室(宗教事务处) 电话:0531-51702988(宗教事务处)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14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14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250号通过,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1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按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宗教事务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宗教团体章程应当符合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250号通过,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有成立宗教团体的需要; 2.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教规; 3.组成人员有广泛的代表性; 4.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没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类似的宗教团体。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拟成立的宗教团体组成人员的情况说明,会员花名册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其他 | 可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分厅”下载示例样表参考 | 是 | 会员花名册.doc | 会员花名册.doc |
拟成立宗教团体所在地本宗教的有关情况说明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自备 | 是 | 拟成立宗教团体所在地本宗教的有关情况说明.doc | 拟成立宗教团体所在地本宗教的有关情况说明.doc |
章程草案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章程草案.doc | 章程草案.doc |
宗教团体成立申请书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其他 | 可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分厅”下载 | 是 | 宗教团体成立申请书(示例样表).JPG | 宗教团体成立申请书(空白表格).docx |
验资报告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其他 | 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 | 是 | 55_验资报告.png | 55_验资报告.png |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自备 | 是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doc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doc |
本宗教的主要经典、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资料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自备 | 是 | 本宗教的主要经典、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资料.doc | 本宗教的主要经典、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资料.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结 | 经审核,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文件 | 8 |
受理 | 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级办理范围进行审核 | 2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 0531-68967465、6896746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 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0531-84860128(商河县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成立全省性宗教团体应当如何办理? |
解答 | 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省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D0607室(宗教事务处)
电话:0531-51702988(宗教事务处)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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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D0607室(宗教事务处)
电话:0531-51702988(宗教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