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

基本编码:371017030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0MB286963103371017030001

事项版本:12434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306号建设大厦5楼502室、503室;济南市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A08、A09、A13、A15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jp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A08、A09、A13、A15窗口;历下区经十路14306号建设大厦5楼502室、503室
电话:0531-61378652;0531- 61378655(房屋建筑工程档案)、0531-61378653(地下管线工程、市政工程档案);0531-61378805(政务服务大厅省市综合业务专区)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27&userids=G227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12月15日建设部令第136号公布,2011年1月26日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第一次修正; 2019年3月13日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二次修正,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具体规定内容 第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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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建设部令第90号,住建部令第47号,2019年3月13日实施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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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1号公布,2001年7月4日依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0号)第一次修正; 2011年1月26日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第二次修正; 2019年3月13日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三次修正,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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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5年5月建设部令第136号,2019年3月住建部令第47号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 第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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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完成; (二)完成了工程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三)基本完成了工程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监理文件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 申请人自备 工程监理单位形成 监理文件(示例样表).doc 监理文件(空白样表).doc
竣工测量文件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 申请人自备 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后提供 竣工测量文件(示例样表).doc 竣工测量文件(空白样表).doc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建设单位提供 准备.jpg 建设工程准备阶段文件.docx
竣工验收文件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 申请人自备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由申请人自备 竣工验收文件(示例样表).doc 竣工验收文件(空白样表).doc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移交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对部分在验收时未形成的工程文件资料,建设单位可提供《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移交承诺书》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移交承诺书(示例样表) .doc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移交承诺书(空白样表).doc
竣工图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 申请人自备 工程施工单位提供 竣工图(示例样表).doc 竣工图(空白样表).doc
声像资料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工程施工单位提供 声像资料(示例样表).doc 声像资料(空白样表).doc
施工文件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 申请人自备 工程施工单位形成 施工文件(示例样表).doc 施工文件(空白样表).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 满足受理条件的单位提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城建档案主管部门或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受理 0
审核验收 城建档案主管部门或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自申请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作出通过或整改意见。提出整改意见的,一次性告知整改内容和要求(整改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间)。验收通过后,符合档案移交要求的及时办理工程档案移交交接手续。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0531-68967466;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取得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的条件?
解答 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A08、A09、A13、A15窗口;历下区经十路14306号建设大厦5楼502室、503室
    电话:0531-61378652;0531- 61378655(房屋建筑工程档案)、0531-61378653(地下管线工程、市政工程档案);0531-61378805(政务服务大厅省市综合业务专区)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27&userids=G227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四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6137882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27&userids=G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