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408室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6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登记通知书.pn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登记通知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408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408室 电话:0531-6896732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登记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2]第1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应办理登记注册: (一)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二)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 (三)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 (四)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 (五)国家允许从事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备案下列事项: (一)公司:章程、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公司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经营期限、登记联络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联络员。 (四)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合伙期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成员、登记联络员。 (六)分支机构:登记联络员。 (七)个体工商户:家庭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登记联络员。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备案事项由登记机关在设立登记时一并进行信息采集。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登记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2]第1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应办理登记注册: (一)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二)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 (三)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 (四)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 (五)国家允许从事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可在网上登记是自动生成或参照模板修改,或互联网登录“济南市场监管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找到事例样表下载 | 是 | 06-02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样表)(1).docx | 06-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中方合作单位出具的介绍函。金融、保险类外国(地区)企业无需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中方合作单位出具的介绍函.docx | 中方合作单位出具的介绍函.docx |
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变更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相关变更证明,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当事人自行申请,准备齐全后提交。 | 是 | 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docx | 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docx |
变更登记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备案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原件 | 1 | 纸质 | A3、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登记部门核发) | 是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营业执照正本.jpg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副本.jp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 | 接收备案材料 | 1 |
备案 | 审查备案材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市中区人民法院)、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1号(槐荫区人民法院)、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平阴县人民法院) | 0531-82567000(市中区人民法院)、0531-85030000(槐荫区人民法院)、0531-87221152(长清区人民法院)、0531-87712368(平阴县人民法院)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无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可否为复印件? |
解答 | 需要提交原件,具体情况可前往现场咨询 |
问题 | 是否需要先进行名称核准? |
解答 | 不需要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408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408室
电话:0531-6896732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四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408室
电话:0531-6896746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47&userids=G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