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

基本编码:373011003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8768U3373011003001

事项版本:12424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民政局 服务对象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备案通过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http://www.jinan.gov.cn/col/col97769/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济南市龙奥大厦C1107-2;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Z01-Z07窗口
电话:0531-51702588;0531-51702567;0531-6896637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jnmzjcssyc@jn.shandong.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九十九条 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 (一)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造成慈善财产损失的; (二)将不得用于投资的财产用于投资的; (三)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的; (四)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或者管理费用的标准违反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 (五)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六)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报备募捐方案的; (七)泄露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个人隐私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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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十五条 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慈善组织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确需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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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6年8月31日民政部令第59号公布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加强对募得捐赠财产的管理,依据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和募捐方案使用捐赠财产。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召开理事会进行审议,报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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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6年8月31日民政部令第59号公布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加强对募得捐赠财产的管理,依据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和募捐方案使用捐赠财产。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召开理事会进行审议,报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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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十五条 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慈善组织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确需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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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慈善组织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原募捐方案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材料为原先提交的公开募捐方案 原募捐方案(示例样表).jpg 原募捐方案(空白表格) (1).docx
理事会会议纪要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会议纪要为本组织召开会议,自行记录的会议纪要;也可山东政务服务网“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项目材料目录中下载示例样本参照填写 理事会会议纪要(示例样表).jpg 理事会会议纪要范本(空白表格) (1).docx
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备案表可从山东政务服务网“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项目材料目录中下载 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表(示例样表).jpg 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表(空白表格).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备案 备案 0.5
审查 审查备案材料 1.5
受理 受理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0531-68967466;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解答 1.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 2.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召开理事会进行审议,报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济南市龙奥大厦C1107-2;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Z01-Z07窗口
    电话:0531-51702588;0531-51702567;0531-6896637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jnmzjcssyc@jn.shandong.cn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济南市龙奥大厦C1107-2;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四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51702588;0531-51702567;0531-6896637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groupid=271
    电子邮箱:jnmzjcssyc@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