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综合出件业务窗口Z08-Z09。可通过邮政EMS将全部相关材料邮寄至以上窗口,快递采用到付方式,由我局支付费用。办理结果如需邮寄,请注明收件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由我局付费邮寄送达。咨询电话11183,18853160510(办公时间使用)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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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建筑业资质证书正本.png;建筑业资质证书副本.pn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证书送达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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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综合出件业务窗口Z08-Z09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电话:0531-68969404;0531-68967471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2/index.html 微博:无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发布令号(文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专业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第26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委托至济南、青岛、烟台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2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第33项:委托淄博市、东营市、滨州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10个设区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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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 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资产; 2、 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3、 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 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扫描件(填写系统表单确认无需另行提供)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其他 | 此项无需提供,审批部门自行打印 | 是 | 变更-示例样表.pdf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pdf |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简单变更、重新核定)(无需提供) (数据信息自动查询,企业无需提供)(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核发 | 是 | 资质证书正本(示例样表) (1).jpg 资质证书副本(示例样表) (1).jpg | 资质证书正本(示例样表) (1).jpg 资质证书副本(示例样表) (1).jpg |
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简单变更、重新核定)(无需提供) (数据信息自动查询,企业无需提供)(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 | 是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示例样表).png | 营业执照.jpg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首次申请、增项、升级、延续、换证、简单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无需提供) (数据信息自动查询,企业无需提供)(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 | 是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示例样表).png | 营业执照.jp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系统填报 | 企业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站点选“济南市”,选择法人登录;首次登录系统需注册法人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申报资质类别及事项,填报完成后,提交系统 | 0个工作日 |
系统自动受理 | 通过系统判定填报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 0个工作日 |
无人工干预审核 | 系统作出审核决定 | 0个工作日 |
办结 |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领取资质证书或将资质证书通过EMS免费邮寄 | 0个工作日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 0531-68967465、6896746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 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市中区人民法院)、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1号(槐荫区人民法院)、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平阴县人民法院) | 0531-82567000(市中区人民法院)、0531-85030000(槐荫区人民法院)、0531-87221152(长清区人民法院)、0531-87712368(平阴县人民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通用问题 |
解答 | 答:https://www.mohurd.gov.cn/ztbd/zyglgd/zyglgdspzlbzsm/201407/20140723_211712.html |
问题 | 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常见问题 |
解答 | 答:https://www.mohurd.gov.cn/ztbd/zyglgd/zyglgdspzlbzsm/201510/20151030_211709.html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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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综合出件业务窗口Z08-Z09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电话:0531-68969404;0531-68967471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2/index.html
微博:无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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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四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四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6896642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groupid=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