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806;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07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技术合同认定证明 (1号章).pdf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技术合同认定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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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806;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07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07窗口 电话:0531-51708806;0531-6896637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技术服务合同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双发自发签订并生效,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要求。 | 是 | 技术服务合同(示例样表).PDF | 技术服务合同(空白表格).doc |
技术咨询合同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双发自发签订并生效,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要求。 | 是 | 技术咨询合同(示例样表).pdf | 技术咨询合同(空白表格).doc |
技术转让合同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双发自发签订并生效,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要求。 | 是 | 技术转让合同(示例样表).pdf | 技术转让合同(空白表格).doc |
技术开发合同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双发自发签订并生效,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要求。 | 是 | 技术开发合同(示例样表).pdf | 技术开发合同(空白表格).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技术合同认定 | 技术合同认定机构对合同文本、技术内容进行认定。 | 4 |
技术合同登记审核 |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合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 2 |
申请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 0531-68967466;0531-6896746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技术转让合同提交哪些材料? |
解答 | 技术转让合同,需要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及转让备 案登记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如专利(含国 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 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 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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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806;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07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07窗口
电话:0531-51708806;0531-6896637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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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07窗口
电话:0531-51708806;0531-6896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