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司法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统一出件专区G10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001、002、003、004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4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8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律师档案转递函【样本】.doc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律师档案转递函》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003、004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003、004窗口 电话:0531-68967366;0531-6896736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调取律师执业档案:1.在我省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拟变更执业机构到外省执业。 2.律师执业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列情形。3.已注销我省律师执业证。 调取律师资格档案:在我省依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律师档案调出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律师档案调出申请表(样表) .doc | 律师档案调出申请表(空表).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 | 受理申请 | 4 |
审核 | 审核材料 | 3 |
决定 | 向拟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律师档案转递函》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 0531-68967465;6896746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出 |
解答 | 1.原在山东执业的律师,拟到外省市执业;2.派驻律师从山东分所撤回派驻到外省总所;3.从山东总所派驻到外省分所担任派驻律师;4.调取律师资格档案可适用本事项 |
问题 | 办理档案调出是否必须办理注销 |
解答 | 办理调出律师执业档案前,必须注销本省律师执业证 |
问题 | 调出申请为什么被挂起 |
解答 | 办件挂起的常见原因:1.申请调出前,未办理注销;2.拟执业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未向原执业地发送调档函;3.执业档案信息不全,需要核实补充。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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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003、004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003、004窗口
电话:0531-68967366;0531-6896736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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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003、004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003、004窗口
电话:0531-68967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