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事起重、升降机械作业及打桩、钻探、挖掘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作业的许可

基本编码:370100002370160dlcdl1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8602D7370160dlcdl1

事项版本:4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4楼投资建设区综合窗口J28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方式 联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电力公司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关于XX人或XX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展XX施工申请的批复》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4楼投资建设区综合窗口J28
邮寄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4楼投资建设区综合窗口J28
电话:0531-68966235;0531-5170740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18&userids=G218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一)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事起重、升降机械作业及打桩、钻探、挖掘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二)在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五百米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三)与架空电力导线的垂直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运输机械及装载物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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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发现有危害电力设施作业的情况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申请书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本网站下载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申请书(示例样表).docx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申请书(空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申请 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申请材料 0个工作日 是否接受申请
受理、审核 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或单位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核,必要时去现场实地勘察 1个工作日 作出是否对电力设施造成损害的结论
审批 根据审核得出的结论,对申请人或单位做出审批意见 1个工作日 是否同意该申请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0531-68967465、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0531-84860128(商河县法院)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应该向哪个单位申请?
解答 县级以上电力行政管理部门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4楼投资建设区综合窗口J28
    邮寄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4楼投资建设区综合窗口J28
    电话:0531-68966235;0531-5170740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18&userids=G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