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司法局 | 服务对象 | 其他组织,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部门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003、004窗口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律师执业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003、004窗口 电话:0531-68967366,68967367 网址:http://zwfw.sd.gov.cn/sdsfjis/front/login.do?uuid=L1FuHr3KLXb5&gotourl=aHR0cDovL3d3dy5qaW5hbi5nb3YuY24vamFjdC9mcm9udC9zZW5kYmFjay5kbz9zeXNpZD0yMSZncm91cGlkPTIyMw== 微博:https://weibo.com/jnssfj?is_hot=1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制定机关 | 司法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2018年12月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原审核机关批准。具体办法按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办理。 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原审核机关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应当符合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要求,并应当先进行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具体办法按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办理。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名称: (1)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 (2)发生终止事由的; (3)本所取得设立许可后不满一年的,但发生变更组织形式或者分立合并情形的除外。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省司法厅制作 | 是 | 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申请表(变更名称).docx | 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申请表.docx |
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省司法厅出具 | 是 | 名称预核准通知书1.png | 无 |
合伙人会议变更名称的决议或者国资所全体律师会议决议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 | 是 | 律所变更名称 会议决议1.png | 无 |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司法行政部门制作 | 是 | 样例-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jpg 样例-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jpg | 底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png 底版-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png |
本所全体律师执业证及二寸蓝底照片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律师执业证由司法行政部门制发,照片由律师事务所律师自备 | 是 | 底版-律师执业证.png | 底版-律师执业证.pn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初审 |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 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立即办理 | 初审合格的报审批岗审批 |
审核 | 审核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 | 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立即办理 | 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
办结 | 审核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 | 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立即办理 | 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 0531-68967465,6896746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 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0531-84860128(商河县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济南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电话 |
解答 | 0531-51708175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司法行政分厅003、004窗口
电话:0531-68967366,68967367
网址:http://zwfw.sd.gov.cn/sdsfjis/front/login.do?uuid=L1FuHr3KLXb5&gotourl=aHR0cDovL3d3dy5qaW5hbi5nb3YuY24vamFjdC9mcm9udC9zZW5kYmFjay5kbz9zeXNpZD0yMSZncm91cGlkPTIy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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