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适用于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注销户口、亲属关系等)

基本编码:370100011372009105000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874145372009105000

事项版本:37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南市公安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部门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办理地点 济南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所综合派出服务厅户籍业务窗口,济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E警通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法定办结时限 无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户籍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其他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派出所综合服务厅
电话:0531-87936626
网址:https://wjw.jnga.jinan.gov.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安部
发布令号(文号) 公通字〔2016〕21号
具体规定内容 户籍证明:适用于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注销户口、亲属关系等,依据户籍档案、人口信息系统记载,核实后据实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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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本人申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公安部门核发 图片.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开具户籍证明 当场办结 户籍证明
办结 户籍证明 当场办结 出具户籍证明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0531-68967465、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0531-84860128(商河县法院)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需要多长时间办好
解答 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派出所综合服务厅
    电话:0531-87936626
    网址:https://wjw.jnga.j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