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07号综合受理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备案回执.doc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备案回执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服务台 电话:0531-68966287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2/index.html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发布令号(文号) | 2020年6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公布 自2020年6月23日起施行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调整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31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第二批),将6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将24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10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国家级开发区实施。 附件1(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251: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备,委托济南市、青岛 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附件3(调整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序号205: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备案,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实施。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卫职健字〔2022〕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首次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备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发布令号(文号) | 2022年12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公布 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68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设区的市实施,将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县(市、区)实施,将1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将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7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省级新区实施。 附件(委托实施的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序号80: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备案,实施范围为委托济南、青岛、烟台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实施。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5年3月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公布,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 第三款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与变更类别相适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清单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山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 是 | 职业健康检查仪器和设备清单-示例.docx | 职业健康检查仪器和设备清单-空白.docx |
与变更类别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一览表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山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 是 | 职业健康检查执业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表-示例.docx | 职业健康检查执业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表-空白.docx |
与变更类别相应的工作场所平面图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电子版在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下载 | 是 | 平面图 (示例样表).jpg | 平面图(空白表格).jpg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 | 是 | 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示例样表).jpg | 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空白表格).jpg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变更表 | 复印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电子版在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下载 | 是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变更表-示例.docx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变更表-空白.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结 | 审查审批 出具文书 | 0 |
受理 | 形式审查 | 0 |
申请 | 申请人提交材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司法局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 0531-68966287、6896746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 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0531-84860128(商河县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现场办理咨询可以吗? |
解答 | 可以。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服务台
电话:0531-68966287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2/index.html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四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68966426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