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1、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工作日9:00至17:0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工作日9:00至17:0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4、莱芜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5、钢城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6-15银行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16、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17、公积金开户银行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 办理地点 | 1、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2、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3、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4、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5、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6、市中区经七路386号房金大厦建设银行济南经七路支行公积金窗口;7、槐荫区经十路28366号荣祥商务楼齐鲁银行济南槐荫支行公积金窗口;8、历下区洪山路1号莱商银行济南分行公积金窗口,9、历城区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C座建设银行济南东环支行公积金窗口;10、起步区大桥街道南边界路市民中心起步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2楼建设银行济南起步区支行公积金窗口;11、长清区经十西路16376号建设银行济南长清支行公积金窗口;12、平阴县榆山路55号建设银行济南平阴支行公积金窗口;13、济阳区开元大街西首三发舜鑫苑沿街商用楼建设银行济南济阳支行公积金窗口;14、商河县鑫源路13号建设银行济南商河支行公积金窗口;15、天桥区北园大街540号中国银行济南天桥支行公积金窗口;16、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1楼西厅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17、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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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缴存比例调整业务回单.xls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业务回单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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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市中区经七路386号房金大厦建设银行济南经七路支行公积金窗口,槐荫区经十路28366号荣祥商务楼齐鲁银行济南槐荫支行公积金窗口,历下区洪山路1号莱商银行济南分行公积金窗口,历城区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C座建设银行济南东环支行公积金窗口,起步区大桥街道南边界路市民中心起步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2楼建设银行济南起步区支行公积金窗口,长清区经十西路16376号建设银行济南长清支行公积金窗口,平阴县榆山路55号建设银行济南平阴支行公积金窗口,济阳区开元大街西首三发舜鑫苑沿街商用楼建设银行济南济阳支行公积金窗口,商河县鑫源路13号建设银行济南商河支行公积金窗口,天桥区北园大街540号中国银行济南天桥支行公积金窗口,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1楼西厅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电话:0531-8195938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276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金〔2018〕4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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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金〔2018〕4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金〔2018〕4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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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金管〔2005〕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设区城市( 含地、州、盟,下同 )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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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行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金管〔2005〕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设区城市( 含地、州、盟,下同 )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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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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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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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缴存单位申请调整的缴存比例符合当地确定的缴存比例区间,且不低于5%,不高于12%; ^缴存单位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同一缴存单位保持同一缴存比例。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行下载填报 | 是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示例范本).docx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docx |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核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负责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 0 |
受理 | 单位经办人提供业务资料申请办理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 0531-68967465、6896746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单位是否可以申请提高缴存比例? |
解答 | 单位经营状态良好,可以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市中区经七路386号房金大厦建设银行济南经七路支行公积金窗口,槐荫区经十路28366号荣祥商务楼齐鲁银行济南槐荫支行公积金窗口,历下区洪山路1号莱商银行济南分行公积金窗口,历城区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C座建设银行济南东环支行公积金窗口,起步区大桥街道南边界路市民中心起步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2楼建设银行济南起步区支行公积金窗口,长清区经十西路16376号建设银行济南长清支行公积金窗口,平阴县榆山路55号建设银行济南平阴支行公积金窗口,济阳区开元大街西首三发舜鑫苑沿街商用楼建设银行济南济阳支行公积金窗口,商河县鑫源路13号建设银行济南商河支行公积金窗口,天桥区北园大街540号中国银行济南天桥支行公积金窗口,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1楼西厅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电话:0531-8195938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276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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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市中区经七路386号房金大厦建设银行济南经七路支行公积金窗口,槐荫区经十路28366号荣祥商务楼齐鲁银行济南槐荫支行公积金窗口,历下区洪山路1号莱商银行济南分行公积金窗口,历城区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C座建设银行济南东环支行公积金窗口,起步区大桥街道南边界路市民中心起步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2楼建设银行济南起步区支行公积金窗口,长清区经十西路16376号建设银行济南长清支行公积金窗口,平阴县榆山路55号建设银行济南平阴支行公积金窗口,济阳区开元大街西首三发舜鑫苑沿街商用楼建设银行济南济阳支行公积金窗口,商河县鑫源路13号建设银行济南商河支行公积金窗口,天桥区北园大街540号中国银行济南天桥支行公积金窗口,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1楼西厅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电话:0531-1234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