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补发

基本编码:370100011370109043000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874143370109043000

事项版本:3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南市公安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国家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受理B18窗口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doc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受理B18窗口
电话:0531—8508156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6年4月国务院第466号令发布,2014年7月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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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符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系统自动生成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docx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docx
2.身份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派出所出具,申请人自行复印 af3880b82e0727ad830ae92d967c3ad.jpg
3.学历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学校发放,申请人自行复印 446922072059f897bfdf07ea7205b96.jpg
4.社保证明 原件 1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社保局 6b40121652a39cb3e0bb63918e33a8d.jpg
5.劳动合同 复印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用人单位出具 d053191e1df9cd72ed5b70e667c8099.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受理申请材料 2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报请分管负责人批准。
审查 审查受理材料的合法有效性 2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报请分管负责人批准。
办结 根据审查结果,做出许可决定,制发许可证 3个工作日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0531—68967465、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0531—84860128(商河县法院)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解答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3.学历证明4.社保证明5.劳动合同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受理B18窗口
    电话:0531—8508156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