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补发)

基本编码:37011800100202

实施编码:11370100MB2866094P3370118001002

事项版本: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docx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网站下载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电话:0531-6896632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xzspfwjjtysthjc@jn.shandong.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的原则......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实行无偿授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不得拍卖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运营企业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变相转让、出租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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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五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并核发相应的线路许可证。不适合招标或者招标不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采取直接授予的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确定运营权不得采取有偿使用或者竞价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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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五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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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五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一条 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设施和资金; (三)有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以及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其他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综合考虑企业条件、运力配置、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等因素,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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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五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一条 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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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损坏、污损、丢失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 (示例样表).docx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docx
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jpg 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jpg
授权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授权委托书(示例样本).doc 授权委托书.doc
经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示例样表).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空白).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申请 申请人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决定 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如何获取?
解答 您可以通过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陆后务必选择省本级,选择“我的证照”进行申领;或通过微信“运政帮”小程序进行申领。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电话:0531-6896632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xzspfwjjtysthjc@jn.shandong.cn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4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6896642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
    电子邮箱:xzspfwjjtysthjc@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