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人才服务 | |||||||
| 事项编码 | 3701002014002 | ||||||
| 实施主体 | 平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部门职责 | 协调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实施层级 | 市(州)级,县(市、区)级 | ||||||
| 实施权限 | |||||||
设定依据
《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六)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全文
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指导监督责任
暂无
实施清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