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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事项编码 3700002018002
实施主体 高新区管委会
部门职责 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层级 省级,市(州)级,县(市、区)级
实施权限 本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的公开

设定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依法依规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指导监督责任

暂无

实施清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