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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村居民提供数字电影免费放映服务
事项编码 3700002099016
实施主体 平阴县新闻出版局
部门职责 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权限

设定依据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加大对农村电影放映的扶持力度,由政府出资建立完善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服务网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村电影放映,不断改善农村地区观看电影条件,统筹保障农村地区群众观看电影需求。”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侵占、挪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的;(二)擅自拆除、侵占、挪用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的;(三)未依照本法规定重建公共文化设施的;(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第六十一条:“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按照规定对公众开放的;(二)未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的;(三)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四)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

电影产业促进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三)不履行监督职责的;(四)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五)贪污、挪用、截留、克扣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或者相关专项资金、基金的;(六)其他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电影公共服务工作。建立信用档案,对造成社会重大恶劣影响、严重违规行为、绩效考核末位和不达标的,禁止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依托省级农村电影监管平台设立县级监管平台,对放映活动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统计数据准确性进行平台和现场监督检查,对放映单位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将放映服务质量、综合考核评分和农村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支付依据。

指导监督责任

暂无

实施清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