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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才卡”办理
事项编码 3700002014061
实施主体 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职责 组织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权限

设定依据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第四条:“山东省向符合条件人才颁发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凭证(山东惠才卡),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第四条:“山东省向符合条件人才颁发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凭证(山东惠才卡),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单位向同级服务窗口提出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收回“山东惠才卡”,取消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资格。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单位向同级服务窗口提出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收回“山东惠才卡”,取消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资格。

《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指导监督责任

暂无

实施清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