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
事项编码 | 3700002036025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天桥区医疗保障局 | ||||||
部门职责 | 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以及参保人员经办服务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实施层级 | 县(市、区)级 | ||||||
实施权限 |
设定依据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二、基本政策框架(三)基本待遇支付政策2.门诊待遇支付政策2.2:门诊慢特病: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肺结核、日间手术等,可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对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给予门诊救助。门诊年度救助限额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救助对象需求和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研究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监察法规定的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指导监督责任
暂无
实施清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