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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的处罚
事项编码 3700000231628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职责 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权限

设定依据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经营者采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案件

指导监督责任

暂无

实施清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