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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
事项编码 3701000317004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下区城管局
部门职责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项类型 行政强制
实施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权限

设定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七条:查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直接实施责任

制定行政执法制度,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依照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指导监督责任

暂无

实施清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