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济南市专利奖 | |||||||
事项编码 | 3701000800902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 | ||||||
部门职责 | 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
实施层级 | 市(州)级 | ||||||
实施权限 | 授予济南市专利奖 |
设定依据
《山东省专利条例》、《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具有重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以及对发明创造和专利运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授予济南市专利奖
指导监督责任
暂无
实施清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