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军粮质量的检查 | |||||||
事项编码 | 3700000659005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发展改革委 | ||||||
部门职责 | 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 ||||||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
实施层级 | 市(州)级,县(市、区)级 | ||||||
实施权限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军粮质量的监督检查 |
设定依据
《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通过普查、定期(不定期)抽查、军地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征求部队意见等多种方式组织全市军粮质量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军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指导监督责任
加强对各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加强对军粮供应站(点)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实施清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