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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领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
事项编码 3700002007017
实施主体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职责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才招商引智和产业交流合作工作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层级 市(州)级,县(市、区)级
实施权限 组织市内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

设定依据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境外市场。”

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市场开拓。”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五、加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开拓市场的力度。”

《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服务程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实施清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