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 | |||||||
事项编码 | 3700000621014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投促局 | ||||||
部门职责 | 负责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信息报告制度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
实施层级 | 市(州)级,县(市、区)级 | ||||||
实施权限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 |
设定依据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二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采取抽查方式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应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二十二条“商务主管部门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可根据需要从其他部门获取信息用于核实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报送的投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检查人提供有关材料,被检查人应当配合检查,如实提供。”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二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本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或者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接实施责任
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加强对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实施清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