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牵头部门 |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联办部门 |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审批服务部、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服务对象 | 适用于注册地在济南市的企业(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高新区由相关具有权限的部门参照实施)申请办理船舶营运手续的审批,种类包括省际、省内普通货船运输、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和省内(含市内)客船运输等事项。 | 法定办结时限 | 8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网上收费 | 不收费。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办理形式 | 1.线上办理。“爱山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爱山东”APP 济南分厅法人频道服务栏目“一件事办理”专区,点击船舶营运“一件事”。2.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至船舶营运“一件事”线下专窗办理。 | 结果领取方式 | 1.在线查询。申请人通过“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查询办件进度及结果。 2.获取电子证照。申请人通过“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领取《新增普通货船运力备案表》《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新增客船运力批复文件》电子证照。 3.邮寄送达。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通过“EMS免费邮寄”送达。 |
| 快递物流 | 支持。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通过“EMS免费邮寄”送达。 |
事项类型 | 联办事项 |
| 监督投诉电话 | 0531-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