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公告(第20260100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要求,对济南老百姓稼轩大药房(个人独资)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该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序号 | 许可证编码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变更项目 | 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 |
原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
1 | 鲁CB531n00498 | 91370100MADE9XWKX5 | 济南老百姓稼轩大药房(个人独资) | 主要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一) | 唐叶 | 张纯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