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要求,对济南惠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药店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06月12日
序号
| 许可证编码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经营 方式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至 | 验收 面积(平方米) |
1 | 鲁DA531e00963 | 91370112MAKBH31W2D | 济南惠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东沙河三村354号 | / | 生物制品(限微生态活菌制品),中成药,化学药,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国家禁止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和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的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及其他生物制品,以上含冷藏药品 | 零售单体药店 | 刘金如 | 马宝玲 | 刘金如 | 2026-06-08 | 2031-06-07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