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济莱审听告书(工时)〔2026〕4号
发布日期:2026-09-22 09:45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等文件规定,拟同意你公司申请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请自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听证申请,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听证请求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0531-76126715

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