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牵头部门 | 济南市税务局 |
联办部门 | 济南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
| 服务对象 |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缴费人 | 法定办结时限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纳。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款期限期满前 2.土地出让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契税:在依法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手续前。印花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 3.土地税源信息登记。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约定交付日次月起计税,申报该季度税款前完成税源登记;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合同签订次月起计税,申报该季度税款前完成税源登记; |
| 承诺办理时限 | 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 网上收费 | 不收费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 办理形式 | 线上办理、线下办理 | 结果领取方式 | 线上电子税务局可自行打印 |
| 快递物流 | 电子税务局可自行打印,无须邮寄 |
事项类型 | 联办事项 |
| 监督投诉电话 | 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