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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办理: 第一步:业务发起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县级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 服务中心,发起居民养老待遇申领一件事申请。 第二步,业务受理(初审) 经办人员初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信息,如果有城乡养老 保险制度衔接、省内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归集、社会保障卡(含 电子社保卡)申领、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相关业务,填报相 关信息,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后, 扫描《申请表》;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 因。 第三步:业务审核 业务人员审核待遇核定与支付有关信息,填写审核信 息,审核不通过的填写不通过原因,通过线下服务渠道、手 机短信等渠道告知办理结果。 (详见流程图1) 2.网上办理: 第一步:业务申请 申请人登录网办系统,系统校验申请人登记信息,校验 通过的,系统展示《申请须知》,本人阅读后确认;系统展 示申请人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情况及折算年限、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情况、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折算年限)、需补缴 年限、可选择的补缴档次,有无社保卡;申请人选择是否衔 接、居民险重复缴费保留项、补缴标准、填写办理社保卡相 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提交办理。 第二步:业务受理(初审) 业务人员初审待遇申领一件事相关申请事项,初审不通 过的,填写不通过原因并反馈至网上;初审通过的,推送至 社保业务相关系统,开启联办事项。 第三步:业务审核 业务人员审核待遇核定与支付有关信息,审核不通过 的,填写不通过原因并反馈至网上;审核通过的,通过网站、 手机短信等渠道告知办理结果。 (详见流程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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