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31 18:13

经调查核实,莱芜信和置业有限公司未在承诺期内缴纳莱芜·诚园南区地下车库及43#楼、莱芜·诚园47#楼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行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第五(十六)条、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济建发〔2019〕35号)第三(二)第1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莱芜信和置业有限公司编号为30116202207010101(2022389)的莱芜·诚园南区地下车库及43#楼施工许可证和编号为30116202207010201(2022390)的莱芜·诚园47#楼施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31日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莱芜行审撤字〔2025〕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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