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济南槐荫振豪炒鸡店 食品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5-07-02 15:46

我局2025年7月2日接到济南槐荫振豪炒鸡店 负责人任传河提交的遗失声明,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不慎丢失,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701040138120发证日期:2020年9月27日),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声明作废。

 

 

                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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