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

1.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2.纳税人信息确认

3.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增员)

4.就业创业证申领

5.创业补贴申领

(二)小微企业

1.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以公司为例)

2.纳税人信息确认(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3.就业创业证申领

4.创业补贴申领

实施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大数据、税务等部门

承诺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后即时将申请事项进行业务流转,联办部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各自审核标准、受理条件完成审核(不含公示、资金拨付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申请材料

(个体工商户)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备注

1

身份证(经营者身份证明)

原件/复印件

电子

数据共享(如系统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材料)

1

1.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3.创业补贴申领

2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3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复印件

纸质/电子

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5

人员类别证明(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数据共享

1

创业补贴申领

6

财务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也可提供经营明细台账)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数据共享

1

创业补贴申领

(小微企业)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备注

1

身份证(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原件/复印件

电子

数据共享(如系统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材料)

1

1.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2.创业补贴申领

2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3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4

公司章程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5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复印件

纸质/电子

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7

人员类别证明(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数据共享

1

创业补贴申领

8

财务报表或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数据共享

1

创业补贴申领

受理条件

1.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在济南市内依法取得相应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且符合所在区域内产业政策、生产经营场所规定的。

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

3.纳税人信息确认:首次办理涉税事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

4.就业创业证申领: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劳动者。

5.创业补贴申领: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标准为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给予标准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服务对象 个体经营和小微企业创业者
办事流程

(一)线上办理。注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手机端)用户并登陆,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济南市专区,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提交申请。对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线上反馈申请人需要补全修改的全部材料或不符合原因;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

(二)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清单中的材料到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个人创业“一件事”窗口咨询办理。


办理地点

区县名称

服务窗口地址

历下区

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中国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号窗口

市中区

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中心2号3号窗口

槐荫区

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槐荫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1-6号窗口

天桥区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天桥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26-28号窗口

历城区

历城区文苑街与唐冶中路东南角150米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311窗口

长清区

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4号窗口

章丘区

章丘区政务大厅B3-9窗口

济阳区

济阳区市民中心二楼西厅15号窗口

莱芜区

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F30窗口

钢城区

钢城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就业窗口

平阴县

平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劳动大厦2楼7号综合受理窗口

商河县

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2楼D08窗口

高新区

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232窗口

南山区

南山区柳埠镇柳埠三区30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3

起步区

起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与纵三路交叉口市民中心F75就业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咨询电话

区县名称

对外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351

市中区

51806976、51806977

槐荫区

87958663

天桥区

81601162、81601163

历城区

88115017

长清区

87221872

章丘区

83216933

济阳区

842370607

莱芜区

76210158

钢城区

77930853、75873066

平阴县

87867123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2689993

南山区

51800920、88112749

起步区

81175706

监督投诉电话 (0531)12345
设定依据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65号)

2.《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4 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函〔2025〕14号)

快递物流

1.在线查询:用户可通过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网“我的办件”进行查询。

2.邮寄送达:就业创业证可选择邮寄方式,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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