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要求,对国泓医药(山东)有限公司等药店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4日
序号 | 许可证编码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经营方式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至 | 验收时间 | 验收人员 | 验收面积(㎡) |
1 | 鲁DA531s00490 | 91370100MAE1309W99 | 国泓医药(山东)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大故事仁和花园B20号楼102 | 无 | 二类店: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限微生态活菌制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 | 单体零售 | 李宏帅 | 李华 | 吕琼 | 2025.05.08 | 2030.05.07 | 2025.04.11 | 亓东明、谷林峰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