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本机关决定注销以下主体资格依法终止单位的行政许可,其许可证自主体资格依法终止之日起作废,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注销决定书
2.依职权注销行政许可单位名单
附件1 注销决定书.PDF附件2 依职权注销行政许可单位名单.PDF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