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高新开发区亚祥装修工程中心
发布日期:2025-06-16 09:36

高新开发区亚祥装修工程中心:

经查:你单位于2018年6月20日在曹海春不知情且未提供相关文件的情况下,冒用曹海春身份信息将其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并伪造“曹海春”签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拟对你单位予以撤销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企业或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88705791 

地址:济南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14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服务部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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