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要求对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22日
序号 | 许可证号编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变更项目 | 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 |
原内容 | 拟变更内容 | |||||
1 | 鲁CB531100311 | 91370103MA3UG4QL5M | 济南东润大药房有限公司十分店 | 企业负责人 | 李秀云 | 闫萌萌 |
药学技术人员(一) | 朱存红 | 于德明 | ||||
质量负责人 | 李秀云 | 闫萌萌 | ||||
药学技术人员(二) | 朱存红 | 于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