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听证告知书(山东省快速货运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3-06 17:30

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听证告知书

  济南历下行政审批听告字〔2025〕第 001

山东省快速货运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将对青岛融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山东省快速货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拟作出的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及结果告知如下: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我局拟作出山东省快速货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决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山东省快速货运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因部分相关人员未签收,本局依法公告送达,如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听证公告发布二十日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巩顺贤

联系电话:0531-69951607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副楼106

 

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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