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要求,对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黄金谷店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该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服务部
2025年2月24日
序号 | 许可证编码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变更项目 | 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 |
原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
1 | 鲁CB531n01537 | 91370100MA3MJ82K46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黄金谷店 | 企业名称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华府店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黄金谷店 |
经营地址 | 济南市高新区(颖秀北路以东、康虹路以南)万达广场G6-2-101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巨野河街道东城新苑二期二号公建楼103号西铺 | ||||
主要负责人 | 袁晓华 | 张先知 | ||||
质量负责人 | 姜秉松 | 赵鑫 | ||||
药学技术人员 | 袁晓华、万冰雁、来玉华 | 张先知、赵鑫、张晓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