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或《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以下药店进行换证审查,审查结果评定为合格,准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20日
序号 | 许可证编码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经营方式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至 |
1 | 鲁CB531e01729 | 91370112MA3C93EQ2L | 章丘市健民医药有限公司唐王大徐店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王街道大徐家庄村委会南路口西50米路南 | 二类店: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生物制品(限微生态活菌制品),中成药,化学药,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 | 零售连锁门店 | / | 宋雪梅 | 王金华 | 2025-02-20 | 203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