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5.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实施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涉路施工许可证

结果样本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

介质

来源渠道

材料

份数

1

涉路施工“一件事”申请表

原件

纸质/电子

自备

1

2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方案

原件

纸质/电子

自备

1

3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施工方案

原件

纸质/电子

自备

1

4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原件

纸质/电子

自备

1

5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原件

纸质/电子

自备

1

6

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原件

纸质/电子

自备

1

7

营业执照

复印件

纸质/电子

共享

8

被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共享

9

授权委托书

原件

纸质/电子

自备

1

受理条件

1.有符合公路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公路安全畅通的要求;

2.有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3.有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4.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办事流程

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col/col57769/),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企业全生命周期”,选择“投资建设”,选择“涉路施工一件事”,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线下办理: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专区受理窗口,提交全部申请材料,也可通过邮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


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业务Z01-Z07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531-68966433

监督投诉电话 0531-12345
事项类型

联办事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快递物流

审批结果材料支持物流快递

网上收费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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