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准予许可的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济阳办事处董家村卫生室
二、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名称、地址
原名称:济阳办事处董家村卫生室;
变更后名称:济阳街道高楼村第二卫生室。
原地址:济阳办事处董家村72号;
变更后地址:济阳街道高楼村稻香街44号。
三、变更登记时间:2025年1月14日
特此公告
济南市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