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包括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

实施机构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等部门

法定办理时限 每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限(含抵押/预抵押登记时间)最长为3个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的,应重新申请办理。
承诺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政策、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申请人。 银行通过不动产登记线上抵押系统上传抵押业务,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1个工作日办结。
结果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件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1

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

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

2

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必要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申请人自备

3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

4

产权共有人(单位)身份证明

必要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申请人自备

5

购房首付款凭证

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

6

公积金贷款还款卡

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

7

婚姻关系证明

非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8

受托人身份证

非必要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9

公证书

非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10

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明细

非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11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非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12

出生医学证明

非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13

离婚证

非必要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14

担保材料

非必要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15

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非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16

工资收入证明

非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17

个人信用报告

非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18

购房合同

非必要

纸质版或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19

结婚证

非必要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20

居民户口本

非必要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申请人自备或数据共享

受理条件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6符合国家政策和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 1 买卖、互换、赠与的; 2 继承或受遗赠的; 3 作价出资(入股)的; 4 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等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5 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的; 6 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7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实现,依法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服务对象 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办事流程

1.银行网点办理:

序号

名称

咨询电话

地址

1

建设银行经七路支行 

0531-82077288或87905944

经七路386号

2

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0531-82760166-8123

济大路11号

3

农业银行泺源支行

0531-89913889

经五路256号

4

中国银行泉城支行个金部

0531-58522171或58522173

八里洼路28号

5

交通银行市中支行

0531-86108037

经七路249号

6

邮储银行历下支行

0531-86916017

黑虎泉西路181号

7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零售信贷部

0531-55663345或55839303

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四区1号楼

8

浦发银行济南分行个人信贷部

0531-66677764

黑虎泉路139号

9

齐鲁银行济南泉城支行

0531- 96588

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双金大厦B座一层

10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个人信贷部

0531-85180610

泺源大街150号

11

光大银行市中支行

0531-86155830

阳光新路刘长山路16号

12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0531-81758935

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商务中心六区1号楼

13

平安银行济南分行

0531-55681881

中润世纪广场13777号

14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

0531-86122181

舜耕路28号舜耕山庄

15

华夏银行解放路支行

0531-81932162

解放路62号

16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0531-82036168

历下区经十路11890号

17

恒丰银行经七路支行

0531-83191025或83190520

经七小纬二路71号

18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0531-59669597

历下区草山岭南路801号

19

广发银行济南槐荫支行

0531-55687996

经一路333号

20

青岛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0531-88692920

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

21

建设银行莱芜市中支行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2

工商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3

农业银行莱芜分行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4

中国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5

交通银行莱芜分行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6

邮储银行莱芜分行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7

莱商银行营业部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8

建设银行钢城支行

0531-76880974

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

29

中国银行钢城支行

0531-76880974

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

2.爱山东APP办理: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通过济南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服务-贷款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其他公积金贷款办理途径:

可选择在开发商签约中心、房屋中介签约中心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4.房产抵押登记线上方式

(1)网页版:申请人登录济南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点击不动产登记专区,选择二手房买卖或新建商品房或者抵押登记,选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事项或者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事项,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2)手机APP:手机下载爱山东APP,点击济南不动产登记专区,选择二手房买卖或新建商品房或网上抵押确认,按照提示逐步完成业务确认、电子签名、上传资料提交业务申请。或者直接点击云柜台(人工帮办),在线视频引导申请人线上申请。

5.房产抵押登记线下方式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


办理地点

线上办事二维码.

扫描下面二维码可登陆爱山东app,通过济南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服务-贷款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序号

名称

咨询电话

地址

1

公积金中心

0531-81959393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216房间

2

建设银行经七路支行 

0531-82077288或87905944

经七路386号

3

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0531-82760166-8123

济大路11号

4

农业银行泺源支行

0531-89913889

经五路256号

5

中国银行泉城支行个金部

0531-58522171或58522173

八里洼路28号

6

交通银行市中支行

0531-86108037

经七路249号

7

邮储银行历下支行

0531-86916017

黑虎泉西路181号

8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零售信贷部

0531-55663345或55839303

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四区1号楼

9

浦发银行济南分行个人信贷部

0531-66677764

黑虎泉路139号

10

齐鲁银行济南泉城支行

0531- 96588

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双金大厦B座一层

11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个人信贷部

0531-85180610

泺源大街150号

12

光大银行市中支行

0531-86155830

阳光新路刘长山路16号

13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0531-81758935

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商务中心六区1号楼

14

平安银行济南分行

0531-55681881

中润世纪广场13777号

15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

0531-86122181

舜耕路28号舜耕山庄

16

华夏银行解放路支行

0531-81932162

解放路62号

17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0531-82036168

历下区经十路11890号

18

恒丰银行经七路支行

0531-83191025或83190520

经七小纬二路71号

19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0531-59669597

历下区草山岭南路801号

20

广发银行济南槐荫支行

0531-55687996

经一路333号

21

青岛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0531-88692920

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

22

建设银行莱芜市中支行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3

工商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4

农业银行莱芜分行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5

中国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6

交通银行莱芜分行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7

邮储银行莱芜分行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8

莱商银行营业部

0531-78891609

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

29

建设银行钢城支行

0531-76880974

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

30

中国银行钢城支行

0531-76880974

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 (0531)12345
快递物流

1.在线查询办理进度。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大厅(http://gjj.jinan.gov.cn/)。

2.电话通知。委托银行通知贷款人业务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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